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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服务类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:这个贷款贴息快来申报

鄂尔多斯市餐饮类企业2020年全年贷款贴息现已开始申报,全市餐饮类企业可以向您企业注册地金融办咨询或通过访问“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”:https://www.ordosxyrz.com/,进行申报。      

 按照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(鄂府发〔2022〕158号)要求,对市内注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活性服务类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存量经营性贷款产生的利息,给予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贴息支持,同一借款主体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。

二、补贴标准
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性贷款产生的利息,给予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贴息支持,贴息期限为3个月,同一借款主体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 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-2月28日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。

 

五、申报流程

(一)组织申报和审核。由各旗区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类中小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在“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”上进行线上申报,填报申请表和报送申报材料,并组织相关部门审核。审核无误且进行公示无异议后,由旗区人民政府填报《旗(区)生活性服务类中小企业、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并将相关贴息申报材料书面报送市政府金融办。

(二)汇总公示。市政府金融办对各旗区申报材料于报送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公示。

(三)资金拨付。市政府金融办将汇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报请市政府同意,按照资金申请流程予以拨付。由市财政局按照申报材料,根据市与旗区资金配套比例,将市级相应贴息资金划拨各旗区财政局,再由旗区财政局补齐配套资金后划拨至企业。(鄂尔多斯市金融办)

附件:https://img.ordosfgjj.com/2023/0119/20230119053005906.pdf
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ordosfgjj.com/feigongjingji/bianqifuwu/0119/view_870.html